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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11月开始至今我一直在寿光市**公司担任会计工作。2011年四月底公司调整工资,科长年薪10万元,出纳会计年薪5万元,我的月工资2800元,因为我的工作量最大,而工资最低,所以很不满意,就找到经理要求再加1000元,经理不答应,于是带着情绪在2011年5月1日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科长请假到5月15日(我因5月14日要参加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在家复习功课,5月8日公司让我到公司开发票,我没有去(当时我说让其他会计人员替我开发票,若他们不能开的话,我就去开,就是这么一个过程),因此公司总经理就以此为理由想开除我,让我考试完毕后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5月16日我到公司上班今天21号了,他们不安排我办理交接,并且也不安排我工作,我怎么办?再说公司还扣我4月份全月和5月份的部分工资。我在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养老保险等,我怎么办呢?现在我也提供不了任何书面证据,怎么办?请专家替我想办法,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22 08:07: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