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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4.8.2进厂至2011.5.4担任采购一职共计6年9个月,但从2011.3.14号开始部门主管就没有安排工作了,意向很明显就是想让我自己辞工,直至2011.5.4号找公司最高领导副总,副总就丢出一句把我调到仓库做文员一职,在5.4号打了通告,本人新的工作地点是五金仓,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工作都算闲的,现在我去了也没做任何事情,上了几天班没有任何事情做,现在请假中,希望能有时间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 本人进厂从2008.1.1至2010.12.31有签过一次劳动合同,但到期后厂方一直没有找我们续签,直至2011.5.9号我就找厂方要了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却是资材部职员,且日期写的2011.1.1至2013.12.31号,本人看到职务和日期不对至目前为止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律师向这样的情况本人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理较为妥当呢?求助,谢谢!

劳动纠纷
2011-05-17 21:01: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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