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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4日,上午10.30左右,从自家骑电动车到富勤市场买菜,沿朝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走到路口东侧100米处,沿路由北向南横过道路时,被一辆左拐弯的车撞到,导致昏倒。造成老爸左小腿粉碎性骨折,打的钢板和6个钢钉。去交警队知道对方的车是三塔那2000,前后无牌照,也无保险。挲车线8米左右。现在医药费已经花了2.5万了,对方就才拿了4000块。听说对方还是运河分局的办公室主任呢。

其它综合
2011-05-16 15:22: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