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入职时公司和我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我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企业从事相关职位,如果我履行了义务,公司在这两年内会每月支付我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在我之前离职的四位同事(其中最短任职期限仅一年)均获得了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并于今年5月提出离职,在此期间遭遇过数次猎头公司邀请我去竞争企业面试,我考虑到竞业限制协议,均加以拒绝。但现在我提出离职后,公司拒绝支付我补偿金,这也就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失效,但实际上我已经履行了协议上规定的义务,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不知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