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员工5月13号晚下班后去买菜出现交通事故。因为该员工是5月3号来我公司的,他自己的社保也已经交到5月份故我公司给该员工是从6月份开始交的,请问他这种现象属于工伤范围吗?该员工没交工伤保险该怎么处理,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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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非本人(该员工)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一般属工伤,公司没有交工伤保险,建议处理方式如下:一、公司抓紧时间给该员工补交工伤保险;二、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这样做了,在补交前的工伤赔偿由公司承担,但是补交后的由社保机构承担。这样可以减少公司的损失,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具体操作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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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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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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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