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帮别人做担保 签下一份协议 。后来打听到协议中的的一些东西如房子车子等与现实不符,我朋友要求取消担保,于是把钱通过银行退回给了人家。但是他朋友却不给他当初签的协议 理由是协议丢失了,后来我朋友要求他写个可以证明取消协议的字据 ,(往出放钱的是2个人)但是证明取消协议的字据上只有一个人签了字,理由是他可以代表另一个人。他们都是一个单位的好朋友所以就相信了他这个朋友。随后他朋友和要借钱的人私下达成协议把钱借出去了(借钱人给放贷人写下借条,但并没担保人的签字),但是现在借钱的人他们找不到,而他们却把我朋友(担保人)起诉了,理由是找不到借钱人并拿出当初他们所说的丢失的担保协议要求我负连带责任。(协议上的金额与他们的借条金额都不相否 也没有担保人签字)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谢谢麻烦了!
-
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同本律师面谈,本律师为你维权.
-
情况有点复杂,可以电话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