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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总公司要承包分公司给我,本来按道理是用我的房子抵押给公司然后他们贷货款给我,但由于老家的地方政府政策,现在办不了房产抵押手续,所以现在公司说要求两个公务员给我担保,并把房产证的原件给他们保管,5年后还清货款后交还于我,并对我说他们这样拿我的房产证是没什么用的,只是做个保险,没作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我就想问下大家这样的做法可以吗?对我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吗?是不是没有房主的签字之类公司就不能通过房产证对房子进行抵押或者变卖呢?求解答

其它综合
2011-05-09 19: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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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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