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家老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是1953年发的,使用面积是2.76亩,现在被村委会无偿占用了1.5亩作为门面房建设使用,并没有给我们出具相应的减少土地使用手续,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我们的土地使用权 .

其它综合
2011-05-09 20:29: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