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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他人打伤.司法机构鉴定为轻微伤.案件交由泒出所处理.但办案警察说打人者只能赔500元给我.要知道:我是被他们多人持械击打致头部.躯体.各部位后被120送到医院抢救7天.并花了医疗费4000余元.至今仍头疼头晕.躯体伤痛.后续还要治疗费用.赔500元结案这合理吗?我坚决不同意.我还有什么办法呢?邦邦我.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5-08 1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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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