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过世后留有70坪的房产,两个房产证都是35坪的名字都是我母亲的!!!我父亲在世 我还有个弟弟。 现在问题是 这两个房屋是如何继承?
1 因为70坪是我母亲和父亲的共同财产,母亲过世后是我父亲肯定分有35坪的固定财产,然后与我和弟弟再继承剩下的35坪遗产,(抛出1/2后 我们每人1/3)
还是 2 我父亲分有35坪的遗产,我和弟弟在平均继承剩下的35坪遗产???(父亲1/2 我和弟弟各1/4)
现在我父亲想把他的那部分平均给我和弟弟,走赠予过户好 还是走买卖过户好?
如果走赠予 要什么程序?需要什么费用?走买卖 要什么程序? 需要什么费用?那个更合适????对以后房屋再次买卖有什么影响请仔细说明!!!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