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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份休完产假,因为孩子没人照顾,我父母在外地,婆婆88岁,我和老公分居两地工作,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公司不同意,后来让我自己提出停薪留职,每月共上缴1129元,说是交基本三金和公积金(自己交每月114元)。2009年9月本人开始正式上班,但工作从管理岗位变成不脱产管理岗位,而且是最基层的,(等于是保洁员),我现在合同还有一年,现在提出辞职有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1-05-08 22:10: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话
    应该可以获得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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