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银行的员工,本分的工作了20多年,因此也认识了一些老板。一天有个关系跟我不错的林老板林XX来银行办贷款,因为条件不符合没有办的了。所以他问我能不能帮帮他的忙,帮他借点钱让他周转一下,利息可以给的比银行的高,有2%。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我就答应了他。所以我就像我的一些朋友.认识的人说:有个老板想借点钱周转一下,利息比较高1.5%(我也想从中间赚取0.5%的好处),能不能借他一下。这些人比较相信我,所以就答应了我。但是他们不认识那个老板,所以不肯直接借钱给他,他们只相信我。没办法,我一时头脑发热,竞写欠条给我的那些朋友借钱然后再把钱给林XX,林XX在写欠条给我!可现在金融危机,林XX不肯还钱了,于是我跟他打起了官司。可是我的一个朋友由于向我要不到钱,竟以非法集资把我告上了法庭!因为这是刑事案件,所以我和林XX的官司也被停了!请问,我这个算是非法集资吗?我和林XX的官司还能继续打吗?现在我陷入了极度的困境中,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一下

其它综合
2011-05-05 10: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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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