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分户,因家里没多少地,就分得约30平方的旧房子,一家三口就住了进去;我现在申请一块住宅建设用地(非水田),但是村委会说不是住宅用地不给批,怎么办?请各位加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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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村委企确定,如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一户只占有一地的规则看的话,可能是因为你已经占有一地,所以不批准。具体还是以村委会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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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条件一般是: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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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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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