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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年底和丈夫协议离婚,因为未离婚前我们的经济是AA制,婚后两室一厅的住房是他购买的。因此离婚后房子 车及存款都归他,当时由于他提出经济条件不好,抚养费暂时不给。可是因为我现在带着女儿租住楼房,费用太高,因此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我们签订了一份抚养费协议。请问我们这样双方协议签订未经过公证的抚养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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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22:2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