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关于劳动报酬问题请咨询一下!我司是正规的注册公司,上班不打卡,但上班时间和加班费不合理,具体体现为:1.周六说是正常班,上班上到下午五点有20元餐费补助,这样合理吗?2.加班费,如果晚上加班到20:00(正常是17:30下班,加班中间无休息和吃饭时间的),有20元补助。加到24:00算半天工资(只有25元,具体算法如第3条)。3.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例如全薪是3000元,底薪只有1500元,这样的话,加班如果加到晚上24:00,按半天工资算,只有25元。这样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太少,而上班又不打卡,请问该如何争取我们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