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前父母给我买一套房,房产署名是我。我结婚后由于3个月不在家,老婆和别人鬼混,我现在想离婚。如果离婚的话,由于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和收入,那我是不是还要按照房屋和收入里给她一定的经济帮助呢?假如我不想给她,会判给她多少?女方背叛我的证据有无情况下会不会对我进行经济补偿?还是取消对她的经济援助?
-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需要你提供更为详尽的案件信息,便于本律师详细解答,否则,仅仅能原则性回答你的问题,可能对你的帮助不是很有针对性。建议电话咨询。
-
房子属你个人财产。对方违背婚姻,可装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要证据。经济帮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至于离婚时女方有过错你必须有证据证明。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可以联系本律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