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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路旁烧垃圾和一个喝酒的对面生意人发生争执。我看到后,跑过去找他说理。他要开车离去我当时气愤。跺了他的车一下。他气愤下了。在车里拿了一根钢管跑过来。就对我头部砸去。就在他砸到我头部时,我家里在旁用手里的垃圾桶砸向他头部。我头部被砸伤流血,缝了两针。而喝酒人眼部也有流血。我没有动手。事后我们都被法医见证为轻微伤,他们有人。我想质询我给怎么办。谢谢解答

其它综合
2011-04-29 14:55: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