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直接前行在公路右旁边象前正常开,他小汽车从人行道开出来发事故,我右腿骨折,住医院27天花了39000多钱,用的是进口的钢板不可以报销吗?他出里26000其他的钱我自家先出了啊,现在才出医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他主我次,交警说鉴定残疾要3个月以后,事故责比例也要3个月检验才可以出来吗??
我在这去年.2008年8月4日,办的暂住证,出事情是2009年7月23日,可以按照城市居民进行补偿吗?我是装潢工人我的工资补贴可以按照技术工补吗?可以建议我以后应该怎么做吗?????谢谢我外来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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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当面进行交流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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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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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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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