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股东为两位,分别为我(占股份56%),和陈某(占公司股份44%),陈某经常无故离开,随心所欲、经常以不想再参与为理由,不理睬公司的业务,导致公司业务停滞,无法经营。 现在公司成立仅四个月,陈某前来清算之前的投资账目,又说要继续开办公司,我不想再与这样言而无信的人合作下去,故提出不再一起合作开办公司的想法,想将公司关掉,那么陈某就马上提出要将之前投资的资金一并返还,我觉得非常的不公平,前期我也投入了资金,谁来承担我的损失呢?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依现在的情况,股东两人要怎样分摊责任呢?前期的投资应怎样结算呢?

公司企业
2011-04-26 14:01: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法律顾问 2160
公司内部员工参与股经营分红协议
民法典 824
公司内部员工参与股经营分红协议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开
贫困证明办理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开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法人吗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法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4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