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高中生.一天晚自习放学.我和两个同学早外面吃饭.每人喝了一瓶啤酒,回宿舍时,宿舍门已经关了,我们打算从一楼一个宿舍窗户翻进去,另一个宿舍的人骂我们,我们进去后,去那个宿舍,我们三个中有两个人打了对方两个人,后来发现,被打的有一个认识,就将他们送去医院,其中一个没事,已经走了,另一个是颅外出血.因为认识他,我们已经积极对待这个事,他已经住院五六天了,就不出院,我们现在不管了,承担法律责任不?

损害赔偿
2011-04-26 19:48: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话
    应该到当地的厄法院提起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