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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份,郯城县某乡镇两老头逮青蛙被抓了。后来交由林业公安处理,当时托熟人给问下处理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到山上野味饭店请客吃饭,给买两条烟,我们都答应了,一共花了近千元。后来说要每人交两千元取保候审押金,既然是押金,我们毫不犹豫的就把钱交上了。可是人放出来后就给开了一份取保候审,说那份要等几天。后来一去问,他们领导说没开取保候审那个情节很轻,不用取保候审也不用罚款,都那么大岁数了逮几只青蛙在农村很正常,再说又不多,所以就放了。
那我们交的取保候审钱呢,该找谁要啊?再说也没开单子,那就只能交给谁找谁要了,于是找到当时收钱的工作人员张某。他的解释是:钱花了,要不怎么能放人呢,也没上交,我们花了。于是我就一次次找他要钱,他就是不给,还威胁我要我不要找麻烦。现在他收钱时的证人我有,后来他承认钱的录音我也有,我该怎么办?管管相互,怎么能告他把钱要回来啊?

其它综合
2011-04-25 18:27: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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