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架是因双方言语不和起冲突,后来打输的人就跑到外面又叫了两个人和买了刀过来砍人。并把对方三人中的一人砍死,两人砍伤了。公安机关把参与第二次打架被砍一方的两名伤者和参与第一次打架被砍方的一人也带走了,并对被砍方一人下了聚众斗殴的刑事拘留通知。另两名被砍方却一直没接到刑事拘留的通知,后家属于被带走后的十五天去公安机关询问,公安机关说是在协助调查和就医,第二天再去问却说是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了,问公安机关拘留通知书是什么时候发出的也说不知道,可是现在已过了二十几天了其家属仍未接到刑拘通知书。但被砍方三人家都住的较近,不可能有一个人能收到,另两人却收不到的情况出现。这两名未接到刑拘通知的一个是只参与了第一次打架,一个是第二次被砍的时候正好在场。想请问给他们下的涉嫌寻衅滋事和给另一人下的聚众斗殴有什么区别吗?另,公安机关这样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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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法律规定: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
2。建议你们先请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以便确认其是否有罪或罪轻或罪重,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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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已经构成犯罪,建议聘请律师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以便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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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刑拘,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家属,有时是因为邮递的原因未及时送到。建议聘请律师与办案警官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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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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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通知其家属,,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在刑法上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你们可委托律师介入,弄清案情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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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公安直接寄回户口所在地了,可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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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