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经营一个娱乐,在一个婚礼旅游公司里办的,一天一对新人来啦,他们由于打了婚礼通票,所以举行婚礼的当事人,还有摄像师在我这里的娱乐都是不再收费的,其余客人要按游客收取每个人10元的。当时那个新郎说那就上来两个吧,于是客人们,上了5个人。由于一共有两个娱乐要这样收费。他们一共需要在再付90元。玩完后,那个该收费了,那个新郎竟然说,谁说了要再付钱的。他的客人们,就拨打了110,市长热线,工商,税务。由于我的这个娱乐是去年刚上的,还没有办理工商发票,他们要发票才付钱。就这样他们告我欺诈消费。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