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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父亲从事家具生意,因租用库房改建,需要另租一库房,2011年3月31日与一房屋转租人口头协议租下新库房,遂我和父亲在库房搬来不少家具。因新库房房顶石棉瓦破损,漏水,2011年4月1日,我父亲上房顶维修房顶,房屋石棉瓦因长久失修溃烂,我父亲不慎坠下,身体头部多处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想问问,在与房屋转租人口头协议的情况下,还未交房租,房屋也属于危房,房屋转租人以及房主承担赔偿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11-04-21 20:36: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和转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在你们从事维修时受到伤害,可以要求索赔。鉴于被告属于多人,法律关系的论证和证据的收集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与我取得联系。
  • 起诉索赔
  • 可以起诉索赔
  • 转租人和房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索赔,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应适当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可以要求赔偿。
  • 建议聘期律师起诉
  • 你好,包租人有一定的责任。建议聘请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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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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