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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公司上班,第二个月上到一半的时候老板新出了很多管理制度,里面有很多扣工资的条款。然后当月就实施,也没有投票表决。结果我们被扣到只有两三百的工资。 我想问一下他这样做合理吗?我觉得这个月定的制度是不是应该下个月才能实行,不然老板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我们应该怎么做?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我觉得这样应该不合理,因为这样都可以的话,如果我是老板我岂不是可以月底再定新制度,然后把员工的工资全部扣光?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问题补充: 最低工资保障是不是表示无论如何扣都不能低于这个点?另外,当时没有签合同,这样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11-04-20 20:25: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合同可收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你老板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申请仲裁
  • 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具体看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能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单位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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