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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因两人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时男方为了补偿女方,情愿拿30000元作为补偿,(当时没有现金,先打欠条)房子和家具归男方,小孩也归男方抚养,并且注明不用女方出任何费用。但离婚之后,男方反悔了,现在他不想按照欠条还款了,怎么办?且还想要求女方出抚养小孩的费用是否合理?请帮忙解答,给我们指条明路,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4-19 22:57: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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