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业主继旧未到期租约,尤于旧合约不规范化,我要求正统化,为此产生与旧租客反索求,1,旧租客没交按金.我要求(1个月为2400)按金,2另旧合约没清楚说明此店铺如作犯法不法行为经商.法律责任归租用者承担.3旧租约二年期到止,我自己拿来经商(一定),租客反对.言前出五万顶费.索求四年新租约,为此而纠纷.请求法律意见.旧租约在2011年2月15签下一纸二年期限,我新业主2月底与旧业主买卖成交完成在2011年四月14日取到房产权证.并交付大部份款五十万,尚欠5万是租客不签新租约因此扣起.共55万.如今只留下与租客签合约纠纷没完成合部手续.本人请求法律意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