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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进了两台大锅炉,找物流公司运到江西九江的时候发现都有损坏,我当时没有签收,找物流公司索赔时,物流公司都以不是他们的责任受到拒绝,而且我两台炉只有2.4个立方,物流公司竞要收700元运费,我想请问下,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一个立方是多少钱,因为我在山东进货一个立方是130元,另外主管物理公司的上级政府是那个部门,多谢

其它综合
2011-04-10 18:07: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