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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一直跟我老公住在一起,我们结婚后还是继续跟我们住,(公公去世的早)老公有兄弟姐妹有四个,但是现在我老公的哥哥准备提出,如何婆婆百年后就把婆婆的一份大家平分掉,所以我现在就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给消除可以吗? 注:我婆婆不认识字,但是我婆婆在去年自己请别人帮我打了一份遗嘱,她在上面也按了手印。这样可以起到法律效果吗?

其它综合
2011-04-09 18:55: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婆婆只能立遗嘱处分她自己的财产。而且你婆婆不能立遗嘱将她的财产给你,因为你不是法定继承人,只能赠与。你讲的情况是无效的,你最好请律师帮助你,理清关系后作出有利于你的文书。
  • 你要把你婆婆的名字从产权证上去掉,有二种办法,买卖、赠与,前提是你婆婆同意,但要花不少钱。你婆婆立遗嘱不违法,但重要的是遗嘱形式一定要合法,否则会无效,等于白做。建议你带上已立的遗嘱当面咨询律师。
  • 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重新立遗嘱否定之前的遗嘱。即使是公证遗嘱也可以用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变更。建议赠与方式办理除名。
  • 可以请律师作遗嘱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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