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八月份实习在单位摔伤右踝骨,请问我这算工伤吗?单位应该给营养费,陪护费和一定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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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话,不算工伤,应该按照民事侵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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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认定为工伤,可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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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这只是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单位应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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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实习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当时有无签订书面的东西,这些对你的赔偿都会有影响,建议可以电话咨询或者来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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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故你无法认定为工伤,但由于系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要求实习单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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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