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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我老公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判伤害,当初法院去他家里了,但他没有任何财产,现在我们刚刚结婚,房子是我妈的,但有我一半,是不是我老公也应该有我的这一半的一半了?那他就算是有财产了吧?那我们是不是就要赔人家了呢?我老公的意思就是不赔,毕竟好几年的事了,但是我担心,房子是妈妈的,我家娘家会有影响吗?

损害赔偿
2011-04-08 21:16:2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属于婚前财产归你个人,且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与男方无关。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夫妻共有,因此与你老公赔偿义务无关
  • 婚前财产,且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与男方无关。
    追问:我们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也没事吗?
  • 不是就要赔人家
  • 属于婚前财产归你个人,且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与男方无关。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你好,房子应属你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你老公的份。应该不赔。
  • 如果您取得房子一半产权的行为发生在结婚前,属于您的个人婚前财产,与您爱人没有关系。
    如果是结婚后,您取得房子的一半产权,则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爱人属于共有人。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如果您老公无赔偿能力,执行很困难,您和您家人没有代偿义务。
  • 关键要要看房子登记的具体情况,您说的不清楚,建义来电详谈
  • 你好:
    属于婚前财产,无需承担。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 因为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无须就房子赔偿人家。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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