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因感情破裂于一年前离婚,孩子现在两周岁多了;因签好了离婚协议说自己愿独立抚养,故离婚时抚养过孩子一段时间且男方没有支付任何生活费用,后因男方父母想要孩子,签好了契约才将孩子给他抚养;契约上说好了孩子归他抚养,自己无任何责任且不支付生活费;
如今男方问我要孩子的抚养费并把握告上法庭,法庭今天来通知我5月11号上庭;
我现在的状况是在外面找工作,因学历不高,一直都找不到像样点的工作;
我想问问大家,到时候我该赶回来开庭吗?我离家挺远的;孩子的抚养费我该不该出?
如果孩子还给我,而我又无能力抚养,可不可以给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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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20-30%。你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建议来电咨询或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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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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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抚养孩子的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建议协商解决。对于应诉的问题,你可以不出庭,但要委托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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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分割财产时连同抚养问题一并解决,应按协议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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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你可以不出庭,但最好委托代理人代理;
第二个问题,作为父母,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第三个问题,如果你主张孩子抚养权,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希望我的专业知识能提供帮助,请参考采纳,进一步问题,可电话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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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办理了收养手续,不需要再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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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