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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均为二婚,其二人是在2004年10分经人介绍结婚的,结婚时女方分文没有,女方结婚时还有其和前夫离婚是的起诉费的债务,后有二婚丈夫给偿还的。结婚后女方带过一台手动缝纫机,后来男方又出资为其购买了电动的等一些列服装加工设备,又出资购买了服装加工的布匹作为服装加工的原材料,后由女方经营,至今其加工所得都在女方手里,在这结婚的6年时间里女方不管家务。现女方有外遇,现已在外租房和其前夫的女儿和现在的姘夫在一起生活,搬出之前骗称和其他人办加工厂,把其家内的服装加工设备搬出后的第二天晚便提出要在外租房另过,遭到拒绝后便提出离婚,第二天早晨便携此和其前夫之女离开。后又在家里没人之时回来撬开锁具,盗走家具和家内现金和2.5万存折,后取出现金

其它综合
2011-03-31 10:21: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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