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一个土地竞拍,竞拍者共有三人,在竞拍过程中我报价最高,拍卖师落槌宣布我为竞得人,并让我二十分钟以后去签竞得协议书,但是当我去签协议时工作人员告知我竞得人变成了其他人,对此结果大感意外,觉得应该是有人搞鬼,找工作人员理论皆无果。 第二天我写了份投诉给监察局(有在场两名证人作证并签字)请求监察局调查,后来土地交易中心找来6名证人,监察局认定人多方占理认为交易中心拍卖过程合法合理。 由于拍卖前竟派人都得交4万元押金,而交易中心以我投诉了他们为由至今未归还押金(招标公示上说明应在5日内退还押金),听说还要以为此罚款。 咨询一下他们如果罚款有什么依据法律没有,是不是投诉不成功就得有相应后果?相关法律涉及到那些?依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30 09:18: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