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就发生在2010年10月30号下午,我突然接到了熟人张某的电话,他说有点事情让我赶到太要去一下,结果当时我赶到太要时,见到了张某后,他对我说:他的朋友梁某有点事情,需要用些钱,而且只用三天,叫他说是借钱先把银行贷款一还,就可以从新贷款,贷下钱之后就会立刻还给我,我当时听了还有些犹豫,他告诉我说他的朋友梁某不是别人,而是陕西潼关信合分处太要信合的一个信贷员,听了之后我还有点不相信,他把我带到梁某上班的地方我就相信,因为以前我也经常到那储蓄钱呢,见到他在那上班后,我就相信了,并答应了借他钱,在当天下午我就借了他们三万元,他们还给我打了借条,借条就打在我取钱的那张取款单上,担保人就是张某,借钱人就是梁某,结果过了三天后我去找他,他说明天给,明天去对我产后天给,结果到了后天,见到他之后,说让我等一下,到了十二点双说四点,到了四点之后,我打电话他关机了,我到下个星期二上班的地方八点拿钱,结果那天我起得很早,天还非常冷,在路上有十几米长的冰,我骑车滑倒在上面,电力车报废了不说,人还受了骨折,这时我给张某打电话说明情况后,张某直接包车把我拉到潼关县医院,张某给我办了住院手续,给梁某打电话,就再没有打通过,直到现在也没有见到这个信贷员梁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