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房子首付是我的男朋友出资买的,十五万左右,我出资了很少的一部分,有七千。所以,办首付款的时候是他的名字办的,银行贷款也是。我们俩还没有登记,为了以防万一,是不是登记以后房产证上就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呢?是不是登记了就可以视为这个房子就是我们共同财产呢?即使买的时候他出的首付。本人没有婚史,所以不太了解这方面的事宜,我怎么保护我应得的权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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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登记后房产证是否加上你的名字需要男方同意;
2、婚后产证上如果没有加上你的名字,则该房产权利人是你老公一人的,不属于共有,婚后还贷部分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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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拟出资很少但是也可以算作双方双方共有,但是由于房产登记没有你的记载,法律上是不认可你的所有权的。你随时可以要求对方修改为共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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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后男方同意可以增加你的名字。
二、无论是否增加你的名字,登记之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登记之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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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后男方同意可以增加你的名字。
二、无论是否增加你的名字,登记之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登记之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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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