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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被人打伤了,对方想要协商调节,我们还没决定好是私了还是经公处理,警方说24小时内不做决定,就需要立案,是这样吗?经公处理是不是一定要做法医鉴定才行?如果对方承担了刑事责任,还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各方面赔偿吗?希望好心律师帮忙回答,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3-26 15:16: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处理方式是错误的。马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法医鉴定,对打人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方赔偿达到你们的要求后,可以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做撤案处理。你这样犹豫,对方给你的赔偿不一定能达到你的要求。
  •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 应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法医鉴定,对打人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方赔偿达到你们的要求后,可以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做撤案处理。
  • 如果你哥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应当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构不成轻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方应当赔偿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伤残补助(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是刑附民,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 公安立案对你方是有利的,这样更容易使对方积极赔偿你们。立案后对方迫于判刑的压力会更积极地与你方调解,你方也可以多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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