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婆婆没有登记,在一起已经居住20多年,当初买了套房子付款人写的是舅舅名字,房证上是公公名字。现在公公因病去世,婆婆想把公公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提供什么手续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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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1994年前就在一起居住,则你婆婆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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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拿你母亲和你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由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和《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要有当事人所在的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盖章才有效)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你父亲和你妹妹都要放弃属于你母亲所有那部分的房屋产权的继承权,填写《放弃房屋产权继承权弃权书》由你个人继承你母亲在该房屋的那部分房屋产权。同时你父亲把属于他所有的那部分房屋产权赠与给你,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你执《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和《房屋产权赠与公证书》和你父亲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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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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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