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下午2点多,一学生家长骑摩托车送孩子上学后,于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肇事司机驾驶一大货车逆向行驶将学生家长当场撞死,且出事路段属于禁止货车驶入路段.交警执法大队出具的责任划分书却把家长回家途中写成送孩子去学校的途中,且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70%,死者负次要责任30%,死者家属对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申请重新划分责任事故,交警调查取证时却只向1名目击者取证.
请问交警的责任划分书合理合法吗?只向1名目击证人取证合理合法吗?肇事司机应该负多少责任?下一步死者家属应该怎么办呢?
请所有有正义,善良的律师们伸出你们的援手,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好吗?死者家属在此谢谢大家了!
-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输,从接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异议。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
可能朱合法,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