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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下午3:00-4:30我家发生失窃,丢失了两台手提电脑、四千元现金、一个戒指,三个手表,相机、U盘硬盘什么的,大概一万五千元左右,租房没有装监控设施,门被撬开了,房东请了一个看门的在一楼,我家住四楼,不知道我家丢失这些东西房东要不要负责任的,当时租房的时候没有签什么合同,只开了一张押金收据,我能不能找房东负一部份责任的。谢谢!

损害赔偿
2011-03-23 21:30: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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