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7月付款给孩子购买了30节私教课,没有约定期限,都是上课前与教练约定时间,于10年10月开始上第一课,中途因冰场装修,春节等原因,有几次课没上成,到11年2月26日,教练称要请长假回家,需核对余课后更换教练,2月26日核对签字余18节课未上,3月10日知道冰场停业,与冰场留下的电话联系,称带收据、身份证既可退款,态度良好,可惜14号(周一)下午电话先通知我15号退款,半小时后,又打电话称超期不能退款,18节全部做废,15日我带收据、记录到**室跟他们核对,借口协议找不到,2天内回话,3月22日下午**冰场的给我来电话,称过期不退款,没提供服务可以收钱吗?而且一、我是提前付款,购课是7月,开课是10月而且没约定期限,如果有约定期限,我第一次购课还没用完怎会买第二次课;二、2011年2月26日教练称要请假需换教练,我和原教练签字确认了余18次,也就是截止到2011年2月26日,没人说我的课过期;三、30节课每周一节课,一次不停,也要7个半月上完,半年期限不是骗人的吗。请指条路,我一定追讨到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