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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我六岁的女儿肚子疼,我给老师请了假,开着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前往南阳二院检查治疗。当车辆行至黄台岗镇时,遇三人(两女一男)拦车。其中一年岁稍大些的妇人问我能否将他们捎到南阳?我答应了他们,让他们上了车。车到南新路口,一辆没有挂车牌的宝马车突然拦住了我的去路,从车上下来几个身穿运管制服的和一个穿便衣的人,他们人下来后,一胖子迅速拿出相机给车照相,一瘦子以极快的速度拔去我的车钥匙。我下了车后穿便衣的当胸给了我一拳,我问他为何打人,他说就打你了怎么的!那个拿相机的胖子说我非法营运,我解释说不是;他连着说你还学雷锋哩?这年头你还学雷锋哩?这其间我女儿被吓的大哭,我一边应付他们还得哄我女儿。接下来瘦子把我车给开走了,他们让我跟着到一间门面房里,让我在一张扣车单子上签字。在黄台岗上车的那个妇人过来给他们解释说我没有收他们的钱,那个胖子也不理她。这时我女儿还在哭,我心烦意乱的没说什么就给签了。单子上写的是让到市运管局提车。3月份4日星期一我来到市运管局提车,他们张嘴就要五千,后找一熟人打了个招呼降到三千。我不愿意给他们拿这个钱,因为我觉得这毫无道理,稀哩糊涂的就要给他们三千块,我想不通。我想请教一下律师:他们这么做有什么依据没有?除了拿钱外我怎么才能把车要回来?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他们是否行的通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23 15:35: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