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47,没有工作,我爸爸有外遇,他的情人和我妈妈讨论财产问题如何分割,但是没有协议成功,我妈妈想向那个情人要10万精神损失费,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妈妈能得到多少财产?我能否得到财产?但是如果上法庭,那个情人不一定承认他们同居关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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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中的财产,一般来说,是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二个人的,分割时平均分配,你父亲的情人没有资格和你母亲讨论分割你家中的财产。如果得到你父亲和情人同居关系的证据时,你母亲可以得到更多一点的财产,还可以请求你父亲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你目前还不具备得到家中财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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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权利参加分配父母的共同财产。
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你的财产,可以取回。如能证明你对家庭财产的增加做出贡献的,可予以考虑。
情人不承认,你可以自己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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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可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你没有分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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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