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汽车4S店工作的员工本月15号公司因为库存调配安排本人去株洲的4S店调配一辆车辆回长沙(车辆因为是商品车所以在调配驾驶过程中不能让车辆有公里数记录所以将车辆的安全气囊ABSESP助力转向系统等安全设备的保险全部关闭)在行驶至万家丽路时,由于万家丽路的隔离带全被拆除,有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越双黄线横穿马路.本人行驶至天际岭隧道北路段时由于有人从车流中横穿马路,本人驾驶车辆为躲避行人踩急刹转方向,由于没有ABS防抱死系统没有ESP车身动态稳定系统,路面下过雨有积水,导致车辆在路面上侧滑(没有撞到行人本人没有超速行驶因为车辆没有所有安全设备所以速度表一直为零本人没有超车是正常驾驶和路面上其他车辆保证同样车速)急刹车和紧急转向成功避让开横穿马路的行人但是车辆由于侧滑失控直接撞到了人行道上导致车辆损毁严重预计修理费用将在4万元左右4S店现在希望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拒绝承担此费用(本人未违章驾驶超速驾驶是因为为了避让突发状况进行的驾驶避让由于车辆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所以导致车辆失控侧滑使车辆出现较大损失但是没有任何人员受伤包括本人自己)(车辆没有保险临时牌照任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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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故中,您是按照公司安排从事的职务行为,发生财产损害造成损失,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您对事故存在不存在过错,如果公司本身的安排不当,如关闭车辆动态稳定系统,造成损害应有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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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按排的行为,损失由公司承担,除非你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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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是不是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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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