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三方协议上有A单位的填写信息和盖章,但在最下面的个人签名上没有签自己的名字,学校栏也没有盖盖章,现在三方全部在我手上,我也没有与A单位签其他的二方协议,该单位也没有与我相关的任何个人材料(包括成绩单等)。现在要与A单位违约,但该单位似乎有意拖延说要我等通知。我与学院协商,学院认定我的三方协议已经生效,必须有违约函才给我新的三方。我现在比较着急,想确认下:
1.该三方生效吗?
2.我应该如何解决解约问题?
今天A单位说解约就要把我的三方回寄给他们,理由是上面有他们的公章,我该怎么办,寄还是不寄,我寄了如果他们修改这个三方又怎么办?如果他们得到我的三方拖着不给我办违约我该怎么办??
恳求多给建议,谢谢了!!急切等待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