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管理员)在职期间,她是一高级管理员利用工作便利在工作时间帮其他公司做其工作相关的事情,公司现在掌握其证据,请问是否告员工赔偿或者其他,另其员工现正在哺乳期内,如果公司现是否可以降职或降薪,违反劳动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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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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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你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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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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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方面的问题,若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可以依据法律主张其赔偿.另外关于降低工资一节,是要看其是否违反了合同规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不是因其在哺乳期间则不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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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过错,可以按公司规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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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