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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99年6月进入某公司直到现在,工作12年了。刚开始工作时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了07年5月公司给我签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到期后08年5月又签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09年5月又再签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今年5月公司不再跟我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给我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敬请给我详细回复!!!!谢之!

公司企业
2011-03-17 21:10: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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