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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0进公司,当月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一直没有拿到手,11月初岗位变动,公司说要和我重新签订合同,但至今未签,2011.2.25我提出离职,最后一天工作日为2.28,现在公司以我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所以根据员工手册上的条例要扣我一个月工资,请问我之前签字但未拿到手的合同是否生效?公司扣我一个月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11-03-14 20:01: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和你签订合同违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