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一家企业上班,因工伤治疗12个月期间工资照发,工伤鉴定为7级,请问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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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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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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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提供期间的工资外,还有13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36个月的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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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故,你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2个月的工资;另外,合同期满或你主动提出辞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要看浙江省政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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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