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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xx,是烟台招远市一名下岗职工,2010年4月经朋友介绍到广西南宁xxx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金矿打工。到矿后,老板没有同我们签订合同,第二个月开上个月工资。老板说工资上半年按协议工资的70%预付,下半年按80%预付,到年底时一次性补齐欠发工资。当时我们虽有意见,但也无可奈何。这样我在矿上工作到2010年12月23号,因家中有事请假回去处理。我在矿山时没有休过一天班,公司规定员工每月有4天带薪休假,可是在我休假不到15天时,突然来电话说不让我回去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都不回答我,我向他们提出将欠发工资补发给我,将我的带薪休假工资给我,然而没有人理睬我,我想去矿上和他们讨要,但路途遥远,去一趟要花很大一笔费用,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为此我很苦恼,到底如何讨回我的工资,请您给予帮助为盼

其它综合
2011-03-10 12: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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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